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》有關規定,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,對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中的消防安全標志(屬于避難逃生產品類別)不再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,相關指定認證機構應注銷已出具的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。
特此公告。
市場監管總局 國家消防救援局
2025年2月25日
有機產品認證(OP)
良好農業規范認證(GAP)
無糖食品認證
純糧固態白酒認證(BSS)
酒類產品質量安全認證(WQS)
代用茶產品質量安全認證(HT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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